16 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下)逐字稿 高中 · 历史 · 统编版 · 选择性必修1 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

admin512024-01-05 22:22:19

老师

同学们大家好,我是北京市第八中学的刘万江老师,非常高兴和同学们一起继续学习。选择性必修一、第八课,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上节课我们说到法治与教化相互结合,互为补充,成为了汉朝之后历代王朝的治国思想。那么汉朝借鉴秦焚书坑儒,打击儒家,虽然制定了秦律,开创律令,但其依法治国,言行固法二世而亡。所以汉朝为缓和社会矛盾,稳定社会秩序,一方面借鉴勤制定九章率,另外一方面采纳董仲初遵从儒术的主张,确立儒家的统治地位,并已经助力将儒家道德教化融入法律之中,统治者称之为霸王道杂之。自此开始了中国古代法治与教化相互结合的先河。

老师

那么我们今天就通过董中书断案的案例来看看法治与教化具体是如何结合的。在案例中,甲没有儿子时,道旁别人丢弃的,乙为养子,并抚养长大,乙长大之后杀人犯罪,并告诉了甲,甲藏匿矣,并拒捕报关。按照汉律,逆奸者当处以重刑。那么该如何处理藏匿了杀人犯养子的假?董中书说,甲没有儿子养活乙,虽然不是亲生的,但谁能改变养育之恩的事实?春秋之意复为子矣,甲乙逆矣,赵不当作。可见董中枢是用儒家的亲亲相倚,即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的原则作为法律裁决的重要依据。父亲隐瞒儿子的罪行,拒不报官,这符合人之常情,不应判罪。

老师

可见董儒在断案当中,是以春秋诗经等儒家经典来解释汉律,并且用儒家伦理道德当中的亲亲相引等道德教化原则作为法律裁决的重要参考,从而将法治与教化相互结合的。那么汉朝之后,魏晋时期,魏明帝在朝廷设置律博士,推动儒家知识分子已经助律推动了道德教化与法治的结合。自此,魏晋时期形成了律令如家化的特点。此时的法律裁决中特别注重亲属之间的尊卑亲疏关系作为法律裁决的原则,从而维护儒家的亲亲尊尊等级秩序。隋唐重新实现国家大雨统,所以唐朝借鉴魏晋时期社会动荡、礼仪崩坏,借鉴矛盾尖锐的深刻教训,着手制定一部总结性的法律文献。所以唐律经过了多次删繁就检。唐高宗时期在贞观率的基础上制定永辉率,唐高宗派人对永徽律逐条解释,形成了永徽律书,即唐律书意。唐律书意是继承了捍卫以来法律制定与解释的一系列原则,是现存我国最早的以及最完善的封建靶点,标志着中华法系的确立。那么我们今天就以唐丽舒意为例,来概括中华法系的特点,控告父母、祖父母者绞刑,前提是不是连作之罪以及谋判。以上故意告发者,父为子天子为父隐。如若犯罪,理应规劝不使其陷入犯罪。如果不顾礼义而故意告发者绞刑,未非原作之罪,就是谋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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